各学院、淮安校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卓越创新人才,积极备战2025年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启动2025年第十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选拔赛成立组委会,由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创新创业学院和校团委组成。下设办公室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团委,负责大赛的各项申报组织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由校内外专家、教授组成,负责对项目的评定选拔。
二、竞赛要求
1.参赛对象:凡在2025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3年6月1日以后、2025年6月1日前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
3.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本科生作品或硕士研究生作品。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三、关于形式审查
1.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共三大类。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需计划制作出成型的、可进行功能演示的科技发明实物,并以学生为第一发明人申报专利;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品需计划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需撰写相应的调查报告。参赛学生须在作品申报书封面相应作品类别中划“√”。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科学生。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3)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制作投入较小,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须有实物或模型参展,至2024年底须有已成型的发明制作。
2.作品申报书中B1表(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学术方向或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领域据实填写;B3表(科技发明制作)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发明点和创新点所在类别据实填写。
3.科技发明制作必须提交研究报告(作品书),介绍作品的研究目的价值、国内外研究现状、研制过程、主要成果、创新点和结论等,字数不限;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
4.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篇论文在8000字左右,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左右。
四、竞赛进度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6月底,各学院制订具体参赛方案,成立院级学生科技竞赛指导小组,在学生和老师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工作。
2.作品选题、设计、组织申报:在学院科技竞赛指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学生和老师进行作品选题和申报。
3.学院作品初评阶段:6月底前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初评,从中选拔优秀作品(或可培育的优秀作品),在专家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填写好申报书、开展调研和实验。所有项目须经过院级评审如现场答辩等形式进行遴选。
4.各学院报送作品(选题)申报表:6月24日前将拟选送参赛作品申报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送至校团委。电子版请发tzb_university@njfu.edu.cn。
5.各学院报送作品:6月30日前将选送参赛作品(申报表、作品正文)统一报送至校团委。
6.作品初评(7月初):学校组织专家对作品初评,提出指导意见。参赛项目开展暑期社会实践调研,进一步完善作品。
7.作品复评阶段(9月中旬):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完善后的作品评审,评出入围获奖作品及入围校级决赛作品。入围校级决赛作品需根据复评阶段评委专家意见继续修改和完善。
8.作品终审决赛(2024年底):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入围决赛作品进行书面评审和现场终审问辩。优秀作品推荐参加2025年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级选拔赛。
五、评审奖励
1.竞赛的评审工作分预审、终审两个阶段。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预审评选出各学院报送作品的80%左右作品入围终审决赛。在决赛中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比例分别不超过5%、10%、20%,其余部分获得三等奖。参赛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各设特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竞赛以学院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特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20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特等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
六、工作要求与保障机制
1.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学院要依托团学组织做好项目的挖掘、培育、申报等工作,组织优秀的专业教师对申报作品进行指导,为学生参加竞赛提供必要的支持。
2.加强协调、精心组织。第十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是一项全校性的学生科技活动,各学院对竞赛组织工作应予以高度重视。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本院项目挖掘、培育、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加强培训、提质增效。学校将邀请挑战杯科技竞赛的专家、相关领域的学者、专家、挑战杯国赛获奖项目指导教师,就竞赛规则、专业知识分享以及文本撰写等内容举行培训和指导。
4. 健全机制、强化考核。获奖作品择优进行重点培育,且在项目持续实施过程中安排阶段性考核,团队按培训要求提交项目进度说明和项目介绍材料,按照2025年“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要求准备参赛材料。在阶段性考核过程中效果不佳的项目将被淘汰,所有申报项目不代表已经入围2025年“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还须于2025年3月前后按要求参加2025年“挑战杯”校赛选拔。
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实践部联系,联系人:陈汝雅,联系电话:025-85427145。
附件1:第十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作品(选题)申报书
附件2:第十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作品(选题)汇总表
第十八届相关情况:
附件1 第十八届参赛作品数额分配表(各省份)(568).pdf
附件2 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530).pdf
附件3 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622).pdf
附件4 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84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