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省学校美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文字 /摄影 /审核 发布时间:2024-06-19浏览次数:1169

各学院、淮安校区团委、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学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省学校美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美教指20242号)文件精神,我校拟定于近期开展相关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课题类别

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

2.研究内容

申报人可根据《2024年省学校美育科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结合实际确定具体课题名称后进行申报,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

3.研究周期

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一般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

4.评定课题数量

面向全省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遴选重点课题7项、一般课题30项。各高校根据申报条件开展自评后推荐,每所高校申报课题数不超过2项。

5.资助经费和额度

入选重点课题每项2万元,一般课题每项5千元。

二、申报资格

1.申报人或申报人所在单位须是省学校美育协会会员,且为在职在岗的美育教师、科研人员或管理人员。

2.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3.重点课题申报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能实际承担项目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

4.一般课题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5.申报人即为本课题主持人,每个申报人限报一项,且不可同时担任其他课题组成员。

6.在研的省学校美育科研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作为申报人再次申报本年度课题。

7.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结项办法

1.立项课题在研究期满后,相关单位登录平台提交结项报告、资助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支撑材料。

2.专家对结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次。合格及以上等次由省学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发放结项证书。结项不合格的课题,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四、遴选程序

1.自评申报阶段(630日前)。申报人参照附件12024年省学校美育科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填写附件22024年江苏省学校美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附件3《课题申报汇总表》。

2.专家评审阶段(73日前)。校艺术教育中心对各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要求的课题,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形成2024年南京林业大学美育科研规划课题立项名单,经公示后公布。

五、材料报送

有意向教师请于202463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附件2、附件3)发送至邮箱pxb3399@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秦姣、张怡然

  话:025-8542798515380898423

 

 

                         共青团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

校艺术教育中心

                                                                                                         2024619


附件:

附件1-2024 年省学校美育科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pdf

附件2-《课题申报评审书(样表)》.docx

附件3-《课题申报汇总表(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