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团组织: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创新,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挂职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切实加强学校共青团各项工作和建设,按照上级团组织要求,经学校党委同意,拟在全校公开选聘优秀青年教师担任校团委挂职副书记,选聘优秀青年学生担任校团委兼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选聘人数:校团委挂职副书记(教师)1名,兼职副书记(学生)1名。各学院级党组织、党工委原则上可推荐1名挂职副书记人选和1名兼职副书记人选。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和校团委将根据推荐人选在原单位工作情况,结合校团委工作内容及实际需求,确定挂职、兼职干部人选。
2.校团委挂职副书记(教师)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好“两个维护”,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2)原则上为专任教师,综合能力突出,工作作风扎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良好的团结协作、服务奉献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了解共青团改革发展方向,熟悉青年工作规律,有做青年群众工作的本领和经验。
3.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生(非毕业年级)。
(2)学习成绩优秀,有学生工作和社会工作经验,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群众基础良好,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协作能力和奉献精神;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相关办公软件。
(3)身心健康,有较为充分的开展工作的时间,能较好地协调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岗位职责
1.推动团学工作。选聘干部要对挂职、兼职副书记工作职责及团组织建设和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扎实调查研究,发挥自身知识结构和能力专长,积极协助团委推进各项工作。
2.提高综合素质。选聘干部要充分利用挂职、兼职机会,在推动工作中提高调查研究、组织动员、沟通协调、规划实施、开拓创新等综合素质,不断增强开展团的工作的本领,创新团的工作思路与方法。
3.锤炼优良作风。选聘干部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从严治团”的要求,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基层、深入支部、深入青年,全身心投入工作。
三、管理规定
1.选聘工作拟于1月13日完成。挂职干部的工作期限为2025年1月至下一轮处级干部换届,如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或缩短;兼职干部的工作期限根据工作需要灵活掌握。
2.选聘干部在挂职、兼职期间由派出单位、接收单位共同管理,若因工作变动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挂职、兼职任务的,须由派出单位党委作出书面说明,并报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和校团委同意。挂职干部要正确处理好自身业务与挂职岗位工作之间的关系,兼职干部要处理好自身学业与兼职岗位之间的关系。
3.挂职、兼职干部不占编制,不对应行政级别。挂职干部不转人事关系,待遇标准不变,具体参见《南京林业大学校内挂职、交叉任职管理办法》(南林委〔2024〕24号)。兼职干部参照学校一级学生干部相应待遇。选聘干部在挂职、兼职期间以校团委的年度考核为主。挂职、兼职期满前,由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和校团委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做出鉴定,选聘干部的考核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四、选聘流程
1.学校成立相关工作组,工作组秘书处设在校团委,工作组统筹安排、推进候选人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
2.单位推荐。报名者填写校团委挂职、兼职副书记报名表(附件1、2)和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后向工作组推荐,于1月6日12:00前将报名表、个人经历事迹等有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工作组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207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xtwzzb@njfu.edu.cn。
3.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校团委等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初步遴选的基础上确定人员名单。
4.组织研判。工作组根据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业绩等确定人员名单。
5.结果公示。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6.审议聘任。报学校党委审议,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作组联系人:冯 鑫 18860144668
张怡然 025-85427089
共青团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
2025年1月2日